《论美国的民主》深度解读:托克维尔如何剖析美国民主的成因、利弊及社会影响,为理解民主与自由提供经典视角
今天咱们要聊的,是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的成名作 ——《论美国的民主》。这书可不简单,既是政治学领域的经典,又像一本游记,还藏着一份关于美国民主的详细调查报告。
1831 年,26 岁的托克维尔在美国考察了 9 个月,回国后就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整理成了这本书。在书里,他客观又透彻地分析了美国民主的成因、利弊,还有未来可能的演变方向。
可能有人会问,一个法国人,为啥会对美国的民主这么上心?这就得从托克维尔的个人经历和理想说起了。1805 年,他出生在一个没落的法国贵族家庭。用他自己的话说:“在一场漫长的革命结束时,我来到这个世界,这场革命破坏了一切,却没创造任何稳固的东西。” 他说的这场革命,就是法国大革命。
作为贵族,他的曾外祖祖父母在革命中被砍了头,父母也只是侥幸逃过一劫。这些经历对他影响很大,也让他开始琢磨:法国大革命明明推翻了贵族,却没解决革命后的混乱,到底该用什么新理论来建立新世界?
他觉得,答案应该是 “民主的基本原理”。以前也有学者研究民主,但大多盯着过去,有的甚至追溯到古希腊、罗马的民主制度。可托克维尔认为,当代的民主原则,得从当下的历史条件里总结。而在他那个时代,最适合当 “民主榜样” 的,就是美国。于是,他才借着机会去美国,实地考察那里的社会和民主。
这本书一问世,就在欧洲和美国引起了大轰动,托克维尔也跟着名声大噪。直到现在,它还是政治学的经典,想研究美国社会和民主理论,想深度了解美国,这本书都是绕不开的 “第一选择”。要是你对 “民主” 这个话题感兴趣,那这本书绝对是好看又经典的首选。
《论美国的民主》分上下两卷。上卷主要讲美国的政治、法律制度,还有支撑这些制度的 “民情”;下卷则聚焦民主对人们情感、生活方式、习俗和民间交往的影响。整体来看,托克维尔主要解答了三个关键问题:为啥美国能把民主和自由结合好,法国却不行?美国民主有哪些优缺点,缺点能不能改?民主又如何影响了美国的社会民情和政治?
咱们先从第一个问题说起。托克维尔去美国,其实是因为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:法国和欧洲不少国家也搞了民主,但跟美国的民主差别很大。比如美国能把民主和自由捏到一起,法国大革命明明以 “争取自由和平等” 为目标,最后人们却只得到了 “平等的奴役”,这到底是为啥?
考察之后,托克维尔找到了答案:美国能维持民主,靠了三个因素 —— 自然条件、法律制度和民情。而且这三个因素的重要性是递减的:自然条件重要,法律制度更重要,民情才是最关键的,要是没有合适的民情,再好的法律制度也白搭。
先说说自然条件。美洲新大陆离欧洲远,军事上不用怕君主制大国的威胁,能放心搞民主。而且美国是个 “多中心社会”,没有哪个城市能像法国巴黎那样,成为整个国家的核心 —— 美国有无数个小中心,其实相当于没有绝对中心。这一点,托克维尔比当时任何人都看得早、看得透。
再看法律制度。托克维尔在书里详细讲了美国宪法,还分析了联邦制、两院制、总统选举方式、司法审查这些制度安排的重要性。他觉得这些都是 “伟大的制度设计”,彼此配合,共同维系着美国的民主。
但最根本的还是民情。托克维尔说,美国的法律制度再好,没有对应的民情也发挥不了作用。他举了墨西哥的例子:19 世纪的墨西哥照搬过美国宪法,可一点用都没有,就是因为墨西哥没有美国那样的民情。
那 “民情” 到底是啥?简单说,就是人们的心智习惯,包括宗教信仰、思维方式、教育理念、日常习俗这些。比如在当时的法国,人们觉得宗教是自由的敌人,想争取自由就得推翻教会、消灭教士阶层;可美国人却能把自由和宗教完美结合,托克维尔甚至说 “没有宗教,就没有美国的自由”。
还有教育,美国的教育是为了让人们参与公共事务,充满共和精神;但欧洲的教育,更多是为了改善个人生活。这些差别,直接决定了美国民主的独特性。总的来说,正是自然条件、法律制度和民情这三者结合,才给美国民主提供了生长的土壤。
搞清楚了美国民主的维系条件,接下来就该分析它的利弊了,这也是书里重点讨论的内容。首先得说明,托克维尔对民主的看法很复杂。他认为民主可能有两种结果:要么和自由好好结合,要么摧毁自由。至于会走向哪条路,就看自然条件、法律制度和民情能不能发挥积极作用 —— 我们能做的,就是让民主往好的方向走,避免它的坏处。
在托克维尔之前,“民主” 其实是个贬义词。像孟德斯鸠和美国国父们,都觉得民主指的是 “直接民主”—— 公民直接管理国家事务,不用中介和代表。这种制度被认为又糟糕又低效,还容易滋生野心家的专制和暴政。
而我们现在说的民主,是受自由和宪政约束的 “代议制民主”。18 世纪的时候,人们还不叫它民主,美国国父们就说,他们要建立的是 “共和国”,是公民通过代表管理国家,不是 “民主国”。和直接民主比,代议制民主的好处很明显:既能过滤掉民众的极端情绪,又能扩大共同体的规模。
先说说美国民主的优点。托克维尔把美国的民主制和法国、欧洲的贵族制做了对比,总结出五大优势。
第一,民主社会的法律更照顾多数人的利益。贵族社会的法律,更多是保护少数人的财富和权利。比如英国贵族有长远眼光,但他们立的法对穷人不友好;而民主社会的法律可能不够 “高明”,但更有人情味,也更温和。
贵族社会里,公共精神基本只存在于贵族群体;可在民主社会,人人平等,个体单独行动没力量,必须联合起来。尤其是美国有地方自治的传统,人们会把公共事务当成自己的事;但在缺少自治精神的地方,人们对公共事务往往很冷漠,有事先想着找政府。
第三,民主制下的公民权利意识更强。贵族社会里,权力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,平民从没接触过权力,一切都得靠贵族;可在民主社会,哪怕是穷人,也不能容忍别人侵犯自己的权利。
第四,民主制能培养人们的守法观念。托克维尔在美国看到,人们特别尊重法律,哪怕某条法律看起来很不合理,也会遵守 —— 因为他们觉得法律是 “自己的作品”,尊重法律就是尊重自己的选择和意志。他甚至说:“美国人尊重法律,就像尊重自己的父母一样,给了法律一种不可违抗的权威。”
第五,民主制能造就活跃的公民。在美国,人们凡事靠自己,对自己的生活负责,每天都有新想法、新计划,还积极参与公共事务,整个社会都充满活力,一派繁荣景象;可贵族社会的平民,大多很消极,觉得公共事务和自己没关系,只把自己当 “臣民”。托克维尔说,民主社会未必能完成贵族社会那样的宏大事业,但它的活力和繁荣,是贵族社会比不了的。
当然,托克维尔也花了大量篇幅讲民主的弊端,大致能归为四点。
第一,民主可能导致 “多数人暴政”。这是托克维尔首创的概念,也是他对民主理论的一大贡献。民主社会讲究 “多数人至上”,凡事都按多数人的意愿来,法律、政策甚至舆论民情,都会受多数人影响。要是没有有效的制度防范,多数人暴政几乎是必然的。
第二,法律和政策容易不稳定。民主社会的决策者是定期选举的,任期不长,这就会导致政策频繁变动,甚至朝令夕改。虽然民主社会的法律政策更贴近民众,但变化太快,人们根本没法适应。
这可能和大家的印象不一样 —— 现在很多人觉得民主国家的官员受限制更多。但托克维尔发现,民主国家的官员是选出来的,人们更信任他们,会给他们更大的自由裁量权,可这反而容易导致权力滥用。
可能有人觉得,君主制、贵族制国家会不顾平民反对扩大开支,但托克维尔说事实正好相反:在那些国家,公共开支由有钱人决定,他们没理由为自己谋好处,反而会节制;可在民主社会,公共开支由普通民众决定,大家会倾向于增加开支来获取好处,甚至想通过公共开支把少数人的财富 “分” 给自己。
不过,托克维尔也发现,美国有三个因素能中和、矫正民主的弊端。
他说:“在美国,多数虽然经常流露出暴君的嗜好和脾气,但还没有施行暴政的最完备手段。” 地方自治能分散权力,避免多数人把权力攥在手里。
托克维尔认为,法学家精神是平衡民主的重要力量。美国给了法学家足够的权威,也允许他们影响政府,这是防止民主走偏的 “最坚强壁垒”。他说,英美传统的法学家很独特,他们保守、理性,遵守规则和程序,喜欢秩序。要是民主不结合这种精神,要是法学家对公共事务的影响没随着民众权力的增加而增强,真的很难想象民主能长期治理社会 —— 在美国,几乎所有政治问题,迟早都会变成法律问题。
托克维尔说,陪审团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,体现了共和精神。在司法审判中,陪审团成员能参与公共事务,尤其是民事陪审,涉及所有人的利益,陪审团的作用甚至和公道、正义同等重要。有陪审团的法庭,就像一所免费学校,既教人们怎么治理社会,又培养大家的守法精神。
分析完民主的利弊,咱们再聊聊第三个问题:民主对美国社会到底有啥影响?咱们可以从 “个体层面” 和 “总体层面” 来说。
先看个体层面,民主对美国人的智力活动、思维方式和情感都有影响。
比如,民主时代的人特别喜欢抽象观念。因为人人平等、人人相似,大家总想着归纳人的共性,而抽象的东西能被更多人接受。就像人们更喜欢讨论 “抽象的人的权利”,而不是 “某个具体人的权利”。不过好在美国人比较务实,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倾向。
再说说民主和宗教的关系。托克维尔反复强调,宗教对美国人的自由和共和精神至关重要。美国实现了政教分离,让宗教和自由完美结合;可欧洲人,尤其是法国人,却痛恨宗教,觉得宗教是自由的敌人 —— 这其实是因为欧洲政教不分,一旦政治腐败,人们就会觉得教会也腐败。美国人很清楚:“没有宗教,就没有美国的自由”,“人人生而自由平等” 的观念就来自宗教,没有这种观念,根本建不起自由的制度。
但反过来,民主也会影响宗教。在民主时代,人们容易倾向泛神论、多神论,甚至无神论。尤其是现在,科学主义、理性主义兴起,人们过分相信理性的力量,觉得 “人定胜天”,不再受宗教约束,也没有了敬畏之心。在托克维尔看来,这是非常危险的。
还有一个很关键的点:民主时代的人,爱平等超过爱自由。因为平等能让人轻松获得独立和解放,享受平等带来的好处,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不平等,都会让人不舒服;可自由意味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还得付出代价,这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。
托克维尔说,要是一个社会先有平等、后有自由,人们对平等的热爱会更强烈 —— 因为大家没享受过自由的好处,甚至忘了自由的价值,还觉得 “把平等做到极致就能获得自由”。其实,想享受平等很容易,啥都不用做,等着就行,社会会慢慢走向平等;可获得自由得付出努力,而且自由不是一劳永逸的,得时刻警惕侵犯自由的行为,永远为自由而战。自由能给社会带来丰硕成果,但要记住 “怎么保有自由”,却是最难、最复杂的事。
除此之外,民主还可能导致 “个人主义”。不过托克维尔说的个人主义,是 “原子化的个人主义”,是让人孤立、和他人疏离的个人主义。在民主时代,人人平等,可过去维系人与人关系的纽带都断了,人就变得孤立了。这里要说明的是,他批评的这种个人主义,其实是哈耶克说的 “伪个人主义”;真正的个人主义,不是强调孤立,而是强调联合,重视共同体价值、权威、习俗和传统。
那为啥美国没出现欧洲那样的原子化个人呢?托克维尔觉得有两个原因:一是美国人对 “自立” 的理解很到位,知道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利益,但不能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;二是地方自治精神深入骨髓,大家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,还会积极参与公共事务,这种参与融入了教育和社区活动,成了一种传统,也就是广泛的民情。
正因为民主可能让人过分追求 “自我独立”,所以人们需要有 “结社” 的愿望和需求。这里的结社,就是联合、联盟、自我组织 —— 政治结社就是政党,实业结社就是企业。托克维尔发现,美国的结社特别发达,不光有政治结社,各种类型的结社到处都是。他还说了一句名言:“结社的技艺是一切技艺之母,要是你羡慕美国文明,那就得好好学美国人结社的技艺。”
最后,民主时代的人还容易过分追逐物质享受,崇尚物质主义。在贵族社会,平民没条件追求物质,贵族没必要追求物质;可到了民主时代,每个人都得养活自己,努力追求财富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。托克维尔看到,美国的物质主义很严重,人人都做发财梦,结果没心思思考那些 “伟大的事情”。
不过美国也有因素能缓和物质主义:一是宗教,人们知道不能违背上帝的意志,不能为了赚钱不择手段;二是对自由的热爱,美国人对自由有独特的热情,要是追求物质和自由冲突,他们会选自由 —— 因为在他们看来,没有自由就没有物质财富,自由才是更根本的东西。
聊完个体层面,再看总体层面。要是把托克维尔说的民主看成一种 “社会状态”,它还有这些特征。
首先,民主社会的公民关系更平等,民情更温和。托克维尔一再强调,民主社会和贵族社会最显著的区别,就是 “身份平等”。这种平等让民情变得温和:贵族时代,社会分不同阶层,彼此没有共同利益,民情很严酷;民主时代,人人身份地位一样,更容易换位思考,法律和民情也变得温和。而且民情温和后,公民之间的交往也变简单了 —— 贵族时代等级森严,贵族和平民根本没法密切交往;民主时代没了等级,人与人的交往自然、坦率又开朗。托克维尔还说,欧洲人见陌生人时的冷淡和戒备,不是因为公民气质,而是因为国家制度,和美国人不一样。
其次,家庭关系也变了。贵族制下,家庭关系有等级、有权威,比如子女不能挑战父母的权威;可到了民主时代,两代人的关系变得平等、相互独立。托克维尔说:“在美国,子女先是在思想上自己做主,不久便在行动上自主,少年时代一结束,就自己闯天下,走自己的人生道路。”
在民主社会,每个人都是独立的,但同时又很弱小,社会却越来越强大,人们就容易喜欢 “单一的、至高无上的中央政府”,希望政府帮自己做那些个人做不了的事 —— 在缺乏自治精神的地方,这种倾向更明显。而且民主社会里一切都在变,只有中央政府是不变的,人们会依赖它、热爱它,甚至希望政府像监护人一样包办所有事,这就像我们现在看到的一些福利国家。
为啥会这样?托克维尔认为,民主时代 “人人平等” 的观念太深入人心,人们没法接受法律有多样性和差异性,只认 “整齐划一的法律”,觉得这样才公平。在大家眼里,“立法统一” 成了好政府的首要条件。可这种对集中权力的迷恋,会造成一种 “新型暴政”—— 民主时代的暴政。这种暴政是按多数人的意志建立的,是人们自愿选择的,看起来不残酷、更温和,却会细致入微地侵入日常生活。就像温水煮青蛙,人们不知不觉就失去了自由,陷入了奴役状态,所以这种温和的暴政其实更可怕。
那该怎么应对呢?托克维尔说,民主是大趋势,没法逆转,所以我们的目标不是消灭民主、阻碍平等,而是引导民主和平等朝着自由的方向发展,让它们和自由结合。要做到这一点,需要人们培养热爱自由的精神,时刻警惕 “多数人至上” 的危险,明白平等也是有限度的,尤其要重视自治的重要性,积极参与公共生活。只有这样,才能享受民主的好处,避免它的弊端。
最后,咱们再总结一下这本书的核心内容。托克维尔看到,西方社会走向民主是大势所趋,人类社会也在逐步走向身份平等。他写这本书的目标,就是考察民主的表现,比较美国民主和欧洲民主的不同。
他发现,自然条件、法律制度、民情这三个因素成就了美国民主,而且民情最重要,法律制度次之,自然条件最末。他用中立的态度分析了民主的利弊:民主能培养人们的公共精神、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,但也会导致法律朝令夕改、公共开支增加和多数人暴政;而美国的地方自治、法学家群体和陪审团制度,正好能缓和这些弊端。
他还考察了民主对美国社会的影响:民主时代的人更喜欢抽象观念,爱平等超过爱自由,容易陷入原子化个人主义,还热衷于追逐物质财富;但同时,民主社会的公民关系更平等、民情更温和,家庭关系也更平等。此外,民主还会推动人们追求 “整齐划一”,进而导致新型暴政。
通过这本书,托克维尔想告诉世人:该用什么方式避免民主的弊端,享受民主的好处。他说:“正因为我不反对民主,我才想认真对待民主。” 民主是不可抗拒的,抗拒它既没希望,也不明智 —— 这就是当年他给法国人的忠告,直到现在,对我们理解民主依然有重要意义。
